他发来一句:我知道了,分手,方倾如你别后悔。
我没有后悔,好吧,是假的,我哭惨了。我们在一起三年了,我很少掉眼泪的,除非他太过分的时候。
当时还不懂得沟通的重要性,也缺乏信任吧,我的初恋在我找到工作的第一天,离开了。
那张照片我直接扔掉了,但从那天起,我开始打扮自己,护肤品终于不是一个月用几次,也不再梳丸子头。
顺利毕业,半个月后正式入职,到项目的第二天我又见到方旭了,他正在和我们经理聊天。原来真的是合作单位啊。
突然,我们经理冲我的方向看了一眼,我看了眼身边的同事,再回过头去的时候,发现他俩又聊上了。
他几乎每天都来,差不多得有半个月吧,后来所有人都知道了他在追我,因为他毫不避讳和我的相识,会给我们办公室的同事发电影通票,会请我们办公室的所有员工吃饭唱K,会带一大包零食到我们办公室,让我分给同事们一起吃。
同事享受着他的投喂,对我工作上的疑问也都很热情的帮忙解决。
我劝不了他,也阻止不了他,因为我说什么他都应着,但他第二天还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。
后来他不在我们项目办公了,但是一周也会来个一两次,说要接我出去吃饭,我拒绝了一次,两次,但是我真的也做不到一直无动于衷。当我和他出去吃饭的第三次,他问我:“我们试试?”我说好。
就这样,我们成为了男女朋友,他专业能力真的很强,帮我们部门解决过很多问题。我晚上加班,他也会陪我,像我实习时候一样,一直给我讲,一直帮我做。
我同事都觉得他对我很好,我一开始没有什么概念,因为我实习的时候他也这样,直到有一次他帮我整理资料忙到十二点,又继续做自己的工作,两点多他才开车回家。
说实话,我没忘记柯木超。
我必须承认的是,我依旧喜欢他。
只不过方旭追了我很久,我觉得在一起也可以,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