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见到。
那年冬天他没怎么回小院,雇了邻家农妇照料我起居。
初春时,农妇忙于农事,我的伤好得差不多了,他也得空回小院勤了些,于是不再雇佣那农妇。
相处日久,我俩之间生出了暧昧情愫。
他在我常晒太阳的廊下安了张竹榻,给我买过的小玩意儿装了满满一木匣。
我最爱在晒太阳时,将那只木匣子抱在怀里,掏出小物件儿对着阳光一个个仔细瞧。
草编蜻蜓的右翅膀上有小豁口、蝴蝶木簪的尾巴下藏着颗细碎的碧霞玺、猪惊骨手链是白、红、黑、黄、紫五色丝线拧起来的......如今一回想,这些小玩意儿就像在眼前。
他送我一条小狗,土黄色的毛、白色的下巴。
我在园中走动时,那条小狗就摇着尾巴跟在我身后,我蹲下去摸它的头,它就会朝我露出软软的粉色肚皮。
影三唤那小狗阿楚。
他同我说,阿楚是他的本名,做了贵人的侍从才更名影三。
他还说,若他有一日回不来了,唯愿我与那小狗还能记得这世上曾有个阿楚。
其实,我知道他必定有不能归来的一日。
做达官显贵的侍从,已是以性命换银钱的活计,更何况做皇子的暗卫。
虽然他未曾告知我他的具体身份,但是我已从他的举止和随身物件看出他必定是郑霄的暗卫,是个将为主而死视作至高使命的杀人木偶 。
可我不但答应了,还告诉他,我名唤暮羚。
自从我的同胞兄长郑霆溺水而亡,再无人唤我暮羚。
我成了深受父皇器重的三皇子郑霆,背负上他该当风光无限的人生。
在当时,那个足以让我死无葬身之地的秘密,只有我同母妃知晓。
那日,影三唤我第一声暮羚时,我愣怔许久。
恍惚间,十来年的内廷心计、朝堂对垒、亲友相杀都不曾有过,仿佛,我仍是那个心智懵懂、无忧无虑的小孩子。
还比如,我最后一次见他。
暮春时节的某日,曾经鲜少来人的小院里站满甲兵,菊花梗被踩进泥里,花叶凋残。
郑霄站在我面前,玉冠束发,蟒袍加身,天潢贵胄,气势逼人。
小厨房里传来阵阵狗吠,接着便是哀嚎。
直到熊熊炉火的闷吼压过了那哀嚎声,阵阵焦香从烟囱飘出来。
“不识人的野狗,连本宫也敢咬,果真是随了贱主。”